Web设计学习

我对XHTML不支持target属性的联想

前些日子,本着好奇去下载了微软的 Expression Studio 试用(还不错用),用 Expression Web 的时候,因为它会自动检测文档标准,而我惯用的 Doctype 是 XHTML 1.0 S,结果,我在n多 a 标签的 target 属性下看到了熟悉的红色波浪线……

XHTML 从 1.0 Strict 开始就不在允许在a标签中使用 target 属性了,以前在研究 XHTML 1.1 的时候曾经遇到过这个问题,但是后来渐渐被我遗忘了。于是我又回头去网上查找了各种解决方法,也参考了一些前辈们的想法,而这些想法也改变了我对这件事的认识。

我们知道,a 标签的 target 属性一般最常用于两个地方,一个是控制链接在新标签页(窗口)中打开,另一个则是控制链接在指定的 frame、iframe、弹出窗口中打开。

事实上,W3C委员会是一开始就反对在a标签中使用target。也许有人要问,如果没有target,怎么才能让页面在新标签页或者新窗口中弹出呢?W3C委员会的答复是:设计者没有权利决定用户用什么方式打开页面!

是的!这才是最大的关键所在!经常翻墙上国外Google的朋友也许会有这个印象,英文版的google.com的搜索结果,是在当前页面直接打开的,而不论当年的google.cn还是现在的google.com.hk,都是默认在新标签页中打开的。事实上,正常情况下,所有页面都应该是在当前标签页内打开,哪怕是跨站的链接,如果用户需要从新标签页中打开,他应该很习惯于从右键菜单中选择,或者按住 Ctrl + 单击,又或者一些浏览器中是 Ctrl + Shift + 单击去打开页面。而国内网民们却似乎完全没有这样的习惯,一方面他们习惯于被各种网站上混乱的链接打开方式左右,另一方面,受到这种用户习惯的影响,网页开发人员也只能遵循这一规矩,如果不在链接里加上 target 属性,反而会被客户或项目经理骂吧,而结果就是越走越远的恶性循环而已。

明白了正确的思考方式,再回头来考虑解决方法,当然也时刻不能忘记 HTML 语义化、对人对机器都友好的初衷,那么网上盛传的集中解决方法,哪一种更合适呢?

网上现在一般有2大类解决方法,其中第一种比较冷门,也比较有技术含量了,那就是扩展 DTD。我曾经在一位国人前辈的博客上见过这一解决方法的详细教程,老实说,我基本看不懂。不过 DOCTYPE 可以扩展这件事我倒是知道,似乎官方的规范介绍里就有强调这点。这位前辈在 DOCTYPE 中,除了原有的 DTD 外,再额外加上自己定义的扩展 DTD,从而重新加入 target 属性。这种方法从技术角度来看,似乎是最强大的,但是它也有一个缺点——从本质上来说这其实就是一种规范的倒退,如果不得不通过扩展 DOCTYPE 去实现原先 XHTML 1.0 T 里包括,而在 XHTML 1.0 S 中删除的属性的话,还不如直接使用 XHTML 1.0 T 算了。

另一大类方法就是用 Javascript 去解决了,当然使用 Javascript 也有几种不同的用法,其中一种最笨的办法就是在每个链接里写上 onclick 属性,纯粹用 onclick 去打开窗口,但是这种做法显然弊端很多,首先是工作量很大、不便于维护,另外用户复制链接地址也会失效,而且一旦客户端发生 Javascript 运行错误,或者用户禁用了 Javascript,那整个网站就完全无法使用了。

另一种方法这是用 Javascript 获取整个页面所有的链接元素,然后根据这些链接是否被赋予某个特定的属性,而决定是否要给它附加 onclick 事件。而这个“特定的属性”,一般最常见的是用class。而根据上文的分析,除了 class 属性外,我们还有一个更合适的、更符合语义的、对机器更友好的、更面向未来的属性可用,那就是 rel——对链接赋予一个特定的 rel 属性,说明目标网页与本站之间的关系,进而用 Javascript 将所有此类关系的链接设置为在新标签页(窗口)中打开,这样应该更符合 HTML 规范的本意一些,当然最好的做法还是不要干预。

上文提到,target 属性还有一个用途是控制链接在指定的 frame、iframe、窗口中打开,那么这个很容易理解,因为从 XHTML 1.0 Strict 标准开始,所有的 frameset、iframe 都被禁止使用了,而既然规范也禁止浏览器支配用户打开新窗口,那么控制链接在指定窗口中打开也就毫无用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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